为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当地时间10月26日晚,捷克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10月28日至11月3日再次实施更为严格的防疫措施。

从晚上21时至次日早上4时59分,除上下班、商务活动、居住地五百米内遛狗或紧急状况外,禁止民众外出。

此外,周日全天、周一至周六的晚上20时至次日早上5时之间,禁止零售商店营业。药店、加油站以及位于机场和火车站内的商店不受此规定限制。(总台记者 徐明)

推荐内容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