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多元纠纷化解,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永城市人民法院联合永城市场监管局、永城市消费者协会设立永城市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近日,工作室成功调解了张某等3人的购买商铺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张某某等3人分别于2019年3月与永城市某商业街开发商签订了《某商业街VIP客户认筹协议》,并分别交纳了10000元订金,协议约定交纳订金的商户可优先选房。后张某某等3人得知该商铺已于2019年底开盘,但三人却未接到任何选房通知。张某某等3人于2020年6月分别向永城法院提起诉讼,永城法院经审查认为该三起案件均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且事实清楚,诉前调解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随后委派永城市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永城法院、消协现场分析案情,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达成协议,由该商业街开发商退还张某某等3人交纳的订金。

法官说法:

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订金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本案中因标的房屋在2019年已经开盘出售,而未通知原告优先选房购房,出卖人已构成了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调解员基于此开展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延伸阅读:

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建立了!永城人民法院与永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联合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以来,协同开展联合调解工作,共同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建立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作室的建立是永城法院打造多元调解,一站式调解,探索分门别类术业专攻的调解矛盾之道,又一突破。如果说法院是解决矛盾的最后屏障,消协就是解决消费争端的急先锋!有法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联合,进而将消费纠纷第一时间在诉前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维权成本,也扩大了普法的效果和影响力,使得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的成立,将进一步提升永城法院的诉讼服务供给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解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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