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苏省消保委发文称,2020年11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乐融公司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予整改。乐融公司一审败诉。

2019年10月10日,江苏省消保委依法约谈海信、创维、夏普、长虹、小米、海尔、乐视7家电视企业,并提出履行售前告知开机广告、提供广告一键关闭功能等整改要求。

2019年11月5月,江苏省消保委通报海信、创维、夏普、长虹、小米、海尔、乐视7家电视企业开机广告整改情况。江苏省消保委称,针对为开机广告服务提供“一键关闭”功能问题,大部分企业均要求给予相应的整改时间。但乐视在消费者购买协议中明确写明“超级电视含有开机推送广告且不可关闭”,整改方案中没有任何关于“一键关闭”的表述。

2019年12月12日,针对乐视品牌智能电视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且不可关闭,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出手,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1月2日该案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