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之不良营销手法专题分析》,商家“假”促销虚优惠、混淆计量耍手段、超售套券难兑换、砍价集赞拉人头、洗脑营销诱消费等十种行为被点名。

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1年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1107件,解决207310件,投诉解决率76.4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749万元。

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2296件,加倍赔偿金额19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34万人次。

假促销,虚优惠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经营者为了更好的将产品和服务触达消费者,采取了很多新型的销售手法,但其中也夹杂了一些不良经营手法,引发消费纠纷,值得社会关注。

这种不良营销手法,一是利用满减吸引下单。部分外卖平台商家打着各种“满减”旗号,吸引消费者关注和下单,实际要参加满减活动就要放弃打折、特价菜品,而后者往往是热销菜式。二是宣传“秒杀”制造“超值”优惠。部分电商平台或网店开展“秒杀”等活动,或者标注限时“清仓价”“打折价”“甩卖价”等,貌似大幅优惠,实际“秒杀”价与平时相比让利很少。三是附加条件限制兑现承诺。部分经营者开展“下满3单免1单”、“下满3单全额免单”活动,兑现时却附加各种条件,诱导消费者再次消费。此外,部分实体店商家标低价收高价,引发纠纷。

“如今,很多不法商家就打着低价的噱头,虚假促销和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入坑’。”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比如近日北京市场监管局对学而思、新东方在线4家培训机构开出50万元罚款,原因就是相关机构通过抬高原定金额,再进行促销打折活动,制造降价力度很大的假象,最后成交的并非标注的原价。

“这样的恶性行为比比皆是,消费者不仅容易受到欺骗,且很难获得调查渠道,必须要市场监管局介入或平台方主动加强管控。”该人士如是说。

中消协对此表示,消费者在参加促销活动时,要注意了解活动规则,发现上当受骗要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此外,对于混淆计量耍手段,一是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使商品分量不足;二是以次充好,有的将“处理品”“残次品”等谎称正品;三是在网络购物中,有的商家混淆计量单位“寸”和“英寸”,销售电视机尺寸缩水,或者存在产品配置降级等现象。

集赞拉人头实为引流

砍价需集赞拉人头这种方式同样被诟病。

部分商家为了扩大宣传效果,提升人气,刺激消费,诱导消费者转发链接、图片,通过天天打卡、收集好友点赞、邀请好友“砍价”等方式低价销售或者赠送产品或者服务。消费者按要求参与,符合活动要求兑换奖品时,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绝兑换,引发消费纠纷。该类营销方式广泛存在于餐饮、票务、教育培训等领域,比如,打卡转发送课程、打卡返现、集赞免费返现、好友助力砍价等。

上述人士分析,集赞拉人头的做法,目前微信群是重灾区,各种卖广告、帮砍、助力行为流入到各个群内。这类砍价看似是促销活动,实际上只是商家引流的方式,通过好友关系间的病毒式传播,吸引更多人进入商家的圈套。

对此,中消协认为,经营者的转发、集赞等活动,目的是利用消费者帮助其营销,以扩大知名度,提升人气,吸引客流。经营者拒不兑现承诺,甚至擅改规则,只会引发负面效果,失去人心,得不偿失。

此外,低价促销的方式也暗藏风险,实则都是商家噱头。

一是部分商家以“0元购”“0元学”“一元购”等形式低价吸引消费者购物,实际为消费者办理贷款或者分期付款。二是部分商家利用“充多少送多少”“高额返现”等形式,诱导消费者大量充值。三是部分网络商家或电视购物商家采用货到付款方式给消费者快递不知情商品,骗取货款。

中消协提醒,经营者为消费者办理各类“消费贷”,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金融产品的详细情况和相关风险,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如果利用“0元购”“0元学”隐瞒真实情况,不告知消费者甚至代替消费者办理“消费贷”,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贷、消费分期虽然解决了消费者的燃眉之急,但是这类金融产品都有相关费用,消费者实际支出成本更高,潜藏很大风险。”

还有商家使出各种招数,引诱消费者私下交易。

比如,有些网购平台上的商家通过客服聊天引诱消费者私下交易,导致消费者售后无保障。还有部分微商通过社交平台或者聊天群加消费者好友,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三是部分微商在社交平台发布促销广告,引诱消费者进入不知名网站或者添加微信交易。

“概率”营销被点名

中消协同时点名了“概率”营销的做法。

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利用猎奇心理、获奖心态,通过概率、算法,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比如盲盒经济、网络游戏抽奖等。一是盲盒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玩具、通讯产品、餐饮、机票、网络游戏、活体动物等各种类型,部分消费者沉溺盲盒产品,过度消费。一些消费者为了收集齐全整套产品,反复购买盲盒,花费很大;一些消费者买到的盲盒内容物与宣传不符;一些消费者拆封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的到手时已被拆开过。二是部分网络游戏玩家为了抽中心仪的奖品,不断充值。三是一些商家对购物凭证进行抽奖,实际却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有的还不兑现奖品。四是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数据通过技术手段提高不活跃用户的中奖概率或中奖金额,刺激消费。

上述人士分析,这类盲盒消费有赌博嫌疑,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成瘾心理。目前盲盒营销仍处于法律无法监管的灰色地带,消费者应谨慎操作,避免误入歧途。

混淆“定金”和“订金”

还有不少商家擅长玩混淆“定金”和“订金”的套路,消费者常中招。

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可以随时退款。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对交易双方都有约束,消费者违约,经营者可以不退定金,经营者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部分经营者故意混淆“定金”和“订金”,让消费者预付费用时以为是订金,实际写的却是定金,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此类纠纷常见于汽车消费纠纷。此外,汽车纠纷中经常遇到出库费、保险费等各类费用。汽车产品含“科”量越来越高,汽车厂家从消费者端获得的数据越来越多,信息优势更加明显,消费者更加弱势,产生纠纷后,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还有一些不良商家销售违禁或无法使用产品,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下购买。

具体来看,部分网络商家销售针孔摄像头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销售已经淘汰商品、禁售产品、违禁活体动物等。还有的商家只顾推销,不告知商品和服务正确使用的范围和途径,不考虑购买人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相关商品和服务。

记者 潘洁

编辑 潘晟

责任编辑 孙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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